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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知]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13年12月24日修正之新北兒童卡QA、申請表、申請表範例

一、依據本局113年11月11日新北交規字第1132215302號函續辦。
二、自113年11月1日起,新北兒童卡一卡通卡片均已屆效期,爰修正QA有關一卡通文字;另自114年1月1日起,新北兒童卡申請資格擴大為戶籍或學籍於新北市之兒童皆可申請,為利公所窗口檢核資料,修正QA問題4應備文件中,學籍為本市但戶籍在外縣市者仍應攜帶戶口名簿查驗身分,另學籍證明除出示新北校園通APP畫面及學校開立在學證明外,新增以學雜費或營養午餐繳費單為證明文件,並修正申請表及範例供參,申請表請各公所自行列印。
三、如家長無法出示新北校園通APP畫面或繳費單等文件,請各校協助開立在學證明書,證明書無規定格式,依各校既有格式為主,或參考本局提供之範例開立,以利家長攜至公所申辦卡片。

註:如需申請在學證明,請洽教務處註冊組2695-9941#212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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