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新北市政府115年推動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計畫獎勵計畫」
轉知「新北市政府115年推動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計畫獎勵計畫」
壹、目的
一、為鼓勵本計畫所涉機關及相關合作網絡單位積極推動本服務計畫,落實脆弱及風險家庭通報機制及處遇服務。
二、為表彰各界熱心公益人士、團體及相關人員對於推動本市「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」之努力,激勵社會大眾參與協助之認同感與榮譽感,進而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,共同維護本市民眾身心安全。
貳、獎勵對象
針對推動及辦理114年度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服務之通報、輔導、服務、專案,資源連結及預防宣導等事項,表現優異、足為楷模之下列機關單位、同仁、社會人士及團體予以獎勵:
一、本計畫所涉之本府相關機關:包括民政局、教育局、工務局、社會局、勞工局、警察局、衛生局、消防局、原民局、資訊中心、城鄉局及新北市各區公所等,表現優異或有功同仁。
二、處理脆弱及風險家庭案件有特殊事蹟表現、足為楷模之社會人士及團體:含里長、溫心天使、熱心民眾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人民團體等。\
參、遴選標準
一、參與、辦理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年資逾3年,認真負責、表現優良者。
二、積極、主動、熱心對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有特殊事蹟、具體貢獻者。
三、研提創新意見或作法,有助於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之推動改造者。
四、其他有助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事項者。
五、以上年度持續服務且未獲表揚者為優先。
壹、目的
一、為鼓勵本計畫所涉機關及相關合作網絡單位積極推動本服務計畫,落實脆弱及風險家庭通報機制及處遇服務。
二、為表彰各界熱心公益人士、團體及相關人員對於推動本市「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」之努力,激勵社會大眾參與協助之認同感與榮譽感,進而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,共同維護本市民眾身心安全。
貳、獎勵對象
針對推動及辦理114年度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服務之通報、輔導、服務、專案,資源連結及預防宣導等事項,表現優異、足為楷模之下列機關單位、同仁、社會人士及團體予以獎勵:
一、本計畫所涉之本府相關機關:包括民政局、教育局、工務局、社會局、勞工局、警察局、衛生局、消防局、原民局、資訊中心、城鄉局及新北市各區公所等,表現優異或有功同仁。
二、處理脆弱及風險家庭案件有特殊事蹟表現、足為楷模之社會人士及團體:含里長、溫心天使、熱心民眾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人民團體等。\
參、遴選標準
一、參與、辦理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年資逾3年,認真負責、表現優良者。
二、積極、主動、熱心對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有特殊事蹟、具體貢獻者。
三、研提創新意見或作法,有助於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之推動改造者。
四、其他有助全齡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事項者。
五、以上年度持續服務且未獲表揚者為優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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