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煙回收及防制宣導
各位老師、家長大家好:
衛生福利部規劃修正《菸害防制法》,將「持有電子煙」納入處罰範圍(草案規劃罰鍰3萬至10萬元)。為方便民眾處理,全國已設置電子煙回收桶,可免具名投遞,請勿隨意丟棄。
一、回收方式
即日起至新法施行滿1個月止
全國衛生局、衛生所等回收據點,免具名、免提供個資
據點查詢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5089
二、宣導重點
電子煙含有害物質,可能影響青少年腦部發育及健康,校園禁止持有及使用。
三、戒菸諮詢
0800-636363
請家長與老師共同宣導,協助學生遠離電子煙。
衛生福利部規劃修正《菸害防制法》,將「持有電子煙」納入處罰範圍(草案規劃罰鍰3萬至10萬元)。為方便民眾處理,全國已設置電子煙回收桶,可免具名投遞,請勿隨意丟棄。
一、回收方式
即日起至新法施行滿1個月止
全國衛生局、衛生所等回收據點,免具名、免提供個資
據點查詢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5089
二、宣導重點
電子煙含有害物質,可能影響青少年腦部發育及健康,校園禁止持有及使用。
三、戒菸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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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家長與老師共同宣導,協助學生遠離電子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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