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115-1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案
說明:
一、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5年8月12日林字1150812號函辦理。
二、合先敘明,有關本助學金方案,因基金會委員已屆齡,本學期爰為最後一次申辦,嗣後不再辦理。
三、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5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,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,資料有缺件者不另行通知補繳。
四、本案各項申請資料請務必仔細繕打並檢附證明文件,為確保其他申請者之權利,未檢附完整者,視同資格不符,將不予審核,且逾期不候。
五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15年9月15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截止。
一、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5年8月12日林字1150812號函辦理。
二、合先敘明,有關本助學金方案,因基金會委員已屆齡,本學期爰為最後一次申辦,嗣後不再辦理。
三、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5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,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,資料有缺件者不另行通知補繳。
四、本案各項申請資料請務必仔細繕打並檢附證明文件,為確保其他申請者之權利,未檢附完整者,視同資格不符,將不予審核,且逾期不候。
五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15年9月15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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